|
重庆围挡出租占道施工围挡、噪声防治围挡进步规定重庆围挡出租占道施工围挡、噪声防治围挡进步规定 1.在间隔典型交通路口处20m范围内,围挡设置高度应降为0.7m以下,其上部应选用通透式围挡搭设至原设置高度,钢丝网尺寸不该超越10cm×10cm。工期在15日以下的工程应选用不高于1m的水马或铁马作为围挡; 2.间隔典型交通路口处通透式围挡起点位置应按照《路程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:路程交通标志》GB5768.2-2022要求,设置正告车辆驾驶人、行人前方有风险标志以及夜间反光设施等相关保证办法; 3.典型交通路口处通透式围挡内,不得设置横幅标语等遮挡物,围挡内堆载物高度不得超越0.7m,并应严控通透式围挡内施工机具活动遮挡视野,削减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。 1.接近校园、医院等有噪声防治要求的重要地段围挡应进步高度并装置隔音屏; 2.进步围挡高度不该小于5m,并应进行专项规划。隔音屏外观颜色应与围挡、周边环境相调和,隔音屏应考虑劲风影响,装置单位应供给抗风稳定性核算书,抗风等级不该低于12级。 本文由重庆围挡出租整理 |